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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体育经典重读 击剑规则30问

发布时间:2024-06-30 10:15:15  点击量:666

  IM体育经典重读 击剑规则30问国际剑联A级裁判储石生先生为2016年击剑国家级裁判员培训及考核学员解疑答惑,深度解析击剑规则。我们一起来看看这30条问答,也来深度学习一回击剑规则。

  1.问:如果在比赛中比分是 10:6,但是落后的一方好像无意再打,如何解决?如果判消极比赛,依据是什么?

  答:个人赛前两局发生双方无意作战,裁判员叫停,判运动员消极比赛,直接进入下一局比赛,第三局双方仍然消极比赛时,裁判员叫停,抽签决定优先权,打最后一分钟比赛,比赛打满一分钟,一分钟打满后,领先一方获胜;如果比赛结束是平分,有优先裁判权一方获胜。是否判消极比赛,是看运动员在场上的意图和表现是否都无意作战,两条量化标准一个是大约1分钟无实质锋,另一个是至少15秒双方保持较远距离(大于向前一步弓步),两个标准有一个出现就可以判消极比赛,与当时场上的比分是否平分没有关系。其实在实际裁决过程中,如果裁判员确实认为双方无意作战,也不必绝对拘泥于这两条量化标准,缩短一些时间宣判也没有问题(重剑世界杯在中国举行时,国际剑联裁判委员会代表在裁判员会议上就特意提醒这个判罚尺度)。你的判决是否得当,就看你判消极比赛以后,双方运动员是否有意见,如果有运动员提出异议,那就说明你判断双方的意图不准,或者是你站得有些累了,想赶紧让比赛结束。呵呵。设立处理消极比赛相关条款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推广击剑运动,让观众有更多机会欣赏击剑的激烈交锋场景,把无聊的消极比赛的时间尽可能压缩。如果认为第三局比赛比分不相等就不能判消极是不合适的,或者说是违反规则的。举个极端的例子,一方运动员前两局14:0领先,第三局开始后,如果双方运动员都不想打了,离着八丈远站着不动,难道裁判员就陪他们干站三分钟,然后宣布领先一方获胜吗?显然不合适。一句话,不要忘了设立消极比赛的相关条款的初衷,这叫“不忘初心”。(见技术规则T87.4、5、6)

  2.问:关于后肩超前肩的处罚,是发生超越就应该给予警告吗?抢攻动作击中后发生了后肩超前肩,是否取消击中剑?

  答:重剑近战中后肩超前肩没有关系,这条规则只针对花剑。在花剑近战交锋中发生后肩超前肩的动作就应该给予警告。击剑规则中只有,并没有抢攻这个单词。击中对手亮单灯,然后后肩超过前肩,与侧身击中对手亮单灯,然后身体随惯性旋转形成转身背向对手这个行动相类似,只是身体转的方向不同。目前国际上掌握的尺度都是击中剑有效。因为亮灯后裁判器停表,意味着交锋结束,对手的利益并没有受损。如果没有亮灯,裁判器不会停表,近战交锋可能继续进行,这时候后肩超前肩就应该被处罚。(见最新国际击剑规则T18.5)

  3.问:第三个3分钟消极,猜主动权,打满一分钟,然后落后一方还是不想打,我是叫停还是不叫停?

  答:抽签决定优先权后的最后一分钟比赛,落后一方还是不想打,那是他的权力,虽然我认为他脑子进水了,但是裁判员无理由叫停,陪他站满一分钟后判对手获胜。(见技术规则T87.4、5)

  4.问:我听一个重剑奥运国手说:击剑运动员比赛只允许两点着地,三点着地就不行,要被黄牌警告,也就是不持剑手不能扶地,实在站不稳想用手扶地,那得抬起一只脚来,他自己就在比赛中被罚过。是真的吗?

  答:哈哈,这位奥运国手运气不好,碰到了一个“二把刀”裁判,胡乱处罚。他自己呢,也没有好好学规则,吃了不懂规则的苦,以为人家裁判鼻子大,眼睛蓝,就不会犯错,从此把这个判罚加入到自己的击剑规则知识库里了。事实是:击剑规则里白纸黑字写得明白,运动员的移动和躲闪都是允许的,甚至不持剑的手和后腿的膝盖可以接触地面。那就意味着:不要说三点着地,在一个交锋中,我后腿跪地,不持剑扶着地这种四点着地状态刺中对手都该算。当然这也要有个度,毕竟这是一种失去平衡的不正常状态,裁判员不能让运动员始终处于这种状态打比赛,还是应该叫停,让他站起来站着打比赛而不是跪着打比赛,只是在扶地交锋这一个击剑时间内产生的击中是有效的,绝对不能以什么三点着地来处罚运动员。顺便说一下,允许不持剑的手接触地面的规则很早就有了,后腿的膝盖接触地面也被允许是后面规则修改时加进去的,应该是原来对后腿膝盖触地算不算倒地有争议,现在应该没有争议了。(见技术规则 T21.1)

  答:团体赛中教练干扰比赛将会被出示黄牌,这个黄牌在这个团体相遇的 9 场比赛中都有效,如果运动员在比赛中又犯了犯规处罚表中的第一类错误,将被直接出示红牌。(见技术规则 T92.6)

  答:花剑面罩上现在护舌下端也有有效部位,还有连接金属衣的头线,所以也属于电动器材部分,交锋中不持剑手去触摸面罩肯定不行,裁判员应该出示黄牌警告。如果双方运动员并不在交锋状态,距离很远,运动员因为面罩有些没戴正,短暂地扶正了一下面罩,对手的利益也没有受到伤害,裁判员就不需要机械地执行规则去处罚他。(见技术规则 T22.3)

  7.问:犯规处罚表,金属衣背后无姓名直接取消比赛资格,但是如果在比赛中,金属衣中途出现了问题,换了一件,后面没有名字,这种情况下,还要取消比赛资格吗?

  答:比赛过程中金属衣出了问题,新换的金属衣没有名字,裁判员应该罚一剑,允许他继续比赛,如果他获胜了,让他赶紧想办法去印字,只要下一个比赛单元(如:64 表到 32 表到 16 表)他上场时能穿上有字的金属衣就没事了。如果实在找不到印字的地方,和前面的处理一样,罚一剑,给他打比赛;如果有印字的地方他不去印,那可以取消他的比赛资格。(见技术规则 T45.4、5)

  答:挡板就在离比赛剑道和裁判员不远的地方,如果教练员的喊叫影响了比赛,裁判员有权利认为教练员的行为属于扰乱秩序,可以给他黄牌警告。(见技术规则 T.82.3)

  答:击剑规则中的花剑部分是有这么一条犯规处罚条款。如果比赛中使用的是一种很古老的裁判器,当花剑运动员把剑接触自己的金属衣时,对方刺金属衣就会不亮灯,对方的利益受损很大,所以就有了这条处罚条款。其实现在的裁判器遇到这种情况刺金属衣还是会亮灯,而且此时刺中护手盘和剑身都会亮灯,因为剑已经成了金属衣的延伸部分了,他是只赔不赚。所以这条罚则已经属于应该被取消的条款,几十年来已经没有人因为这个被处罚了。我要是国际剑联规则委员会的,早就把这条取消了,一点没有与时俱进的态度。可惜我不是,那就留着吧,反正也没人在乎。呵呵(见技术规则 T53.3)

  答:最后一剑如果是单灯,裁判员可以直接作出判决,不需要看录像。当然如果裁判员觉得虽然是单灯,但是有出界、犯规、超越之类的疑问,裁判员还是可以或应该看一下录像,这样的处理更合适。(见技术规则 T42.3.e)

  11.问:重剑比赛中,交锋中一方手线掉了,通过录像回放发现是被击中后,后面的手线掉了,这一剑该不该取消?

  答:不管是前面还是后面手线脱落,击中剑都有效,何况是被击中以后呢。除非拖线盘上的保险装置不起作用或不存在,那么在交锋中出现后面的手线脱落才可以取消击中剑。被击中以后出现的脱落,说明比赛已经终止了,不应该取消击中剑。当然裁判员应该事先检查拖线盘的保险装置是否完备正常。(见技术规则 T68.f)

  12.问:现在肌肉痉挛已经列为可以请求伤停,且不是同一部位的伤病可以重复请求伤停。那么在一场比赛中,如果一名运动员不停地用不同部位抽筋请求伤停,已严重影响到比赛进度,那这时候作为裁判该怎么办?

  答:有没有外伤或肌肉痉挛也不是你运动员自己说了算的,首先要由大会医生来鉴定,大会医生确认属于外伤或肌肉痉挛,然后才可以暂停比赛进行治疗(扣除鉴定时间),目前国内比赛执行的规则是最多暂停 5 分钟进行治疗;国际规则是最多暂停 10 分钟,暂停 5 分钟的规则在 2016 年青年锦标赛上测试,以后是否改为 5 分钟还没有正式宣布。如果大会医生确认运动员每次不同部位的肌肉痉挛都是真的,那只能让他接受治疗。如果大会医生认为他装死,那就罚他一剑,继续比赛。(见技术规则 T33)

  13.问:在花剑比赛中,双方运动员近距离交锋,双方均刺中为无效灯,但是左方运动员最后一个动作是后肩超前肩完成的,请问是在获利的情况下直接给予黄牌警告还是酌情根据比赛情况(是否获利)来判定呢?

  答:犯规处罚表中的 0.3 和 0.4 翻译得不准确,所以让你疑惑了。其实 0.3 条款是指比赛开始前 10 分钟运动员或团体赛运动队点名不到,裁判员可以取消运动员或团体赛运动队的比赛资格。0.4 条款是指比赛开始后轮到你上场了但是你不到的情况,那就是先给黄牌,隔 1 分钟不到就罚一张红牌,再过 1 分钟不到,就可以取消你或者你这支团体队伍的比赛资格。(见技术规则 T86.5、6)

  15.问:近战中哪几种典型状态可以直接喊停?哪些让他们继续交锋?但会不会对判罚造成更大难度?

  答:近战中运动员不能正常使用武器或裁判员不能继续观察运动员的动作的时候,裁判员可以喊停,否则就应该让他们继续交锋,直到产生击中信号。近战中武器交锋回合较多,对判罚的难度肯定会有所加大,但是裁判员不应该为此过早叫停,做出违反规则的判决。叫停的时机是否合适,是判断这个裁判员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佩剑出身的裁判判重剑,最容易犯叫停过早的错误,有点条件反射的原因,因为佩剑只要一交锋基本上都会亮灯。(见技术规则 T19)

  16.问:一方队员冲刺得分后,由于惯性直接撞到对手身上(不是轻微的身体接触),是否要警告且取消击中剑?

  答:是的,冲刺击中对手后挤撞对手这个动作有一定危险性,规则明确写明是要黄牌警告并取消可能击中的一剑,即使是击中在前,冲撞在后。(见技术规则 T87.2)

  17.问:我看第二题的解答里说,目前判罚尺度对侧身刺中对手亮单灯后再转身背向对手的情况都是判刺中有效的。我看昨天男花个人决赛时,有个运动员只要是对手进攻他打,他可不是侧身,应该叫 360 度的转体了,靠这一招他得了不少分,还拿了冠军,以后我回去也让我的队员也学着这么打!行不行?

  答:刚巧你说的这场比赛我也看了,你说的情况还真是那样,让我这个资深裁判也开了眼。这个运动员侧身后接转体 360 度做得又快又熟练,已经形成动力定型了,是不是原来练跳水后改练击剑的?呵呵。玩笑归玩笑,回答问题还得认真。我的观点是这样的:什么东西都有个度,过了就不好了。举例来说:花剑比赛中一个对攻但是没有产生信号,运动员进入近战身体有些接触但都很轻微;重剑比赛,运动员进攻刺脚,对方脚一收,结果刺到了金属剑道;一方发动进攻,另一方防守动作太大,结果剑尖打到了金属剑道,虽然规则上有禁止身体接触和禁止刺金属剑道的罚则,但裁判员并不会据此判罚运动员,这就是把握好一个度的问题。而这个运动员的问题就是过了这个度了,裁判员如何处理也关系到对击剑运动的导向问题。击剑有击剑的特定形式和传统规范,虽然可以有一些自己的个性,但也不能太离谱,有个运动员想一直蹲着打比赛行不行?当然不行!什么乱七八糟的!这个样子还叫击剑吗?这是有损击剑形象的行为,一定要管。所以击剑规则里面对那些反常态的行为还是有制约的,每一种情况都具体描述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只是用了一个“混乱动作”来描述,什么是混乱动作那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击剑技术中,侧身是正常的技术动作,侧身后 360 度旋转身体就不正常了,一方面有危险性,另一方面交锋必然中断,无法进行后续的交锋,对他自己也不利。那场比赛中这个运动员有几次就这个动作吃了亏,有两次是没亮灯,第一次被黄牌警告,第二次就被红牌罚分了,另一次是对手突然变速,他想但是距离不到,动作也做出来了,没有借到力,自己失去平衡摔了一跤,还差点受伤。所以裁判员可以依据禁止混乱动作这一条款对这种“360 度转体”进行处理,第一次黄牌,再犯就红牌。当然,如果我是临场裁判员也不会在他第一次 360 度转体的时候就掏牌,而是会口头告诫一下,如果他习惯了改不了,那我会在他第三次出现这个“360 度转体”时给他黄牌警告,而且告诉他是:混乱动作!再出现就红牌罚分。如果你是裁判,觉得口头告诫他根本不听,那第二次他还这么 360 度转,你就出黄牌,我也不反对,这是每个裁判尺度不同的问题。顺便说一下,回去带训练,最好不要让你的队员学这一招,你看问题要看到点子上,人家拿冠军也不是全靠这个 360 转体拿的,应该学习这个队员的优点,比方说速度快,下剑狠,时机好之类。不正确的方面就不应该学了。(见技术规则 T87.2)

  18.问:在佩剑比赛中,如果一方运动员在防守时护手盘接触到自己的金属衣的时候,另一方运动员正好进攻打到剑上(没有击中运动员),裁判器亮灯,试剑后不亮灯,这剑是否算击中?

  答:算击中,这个状况和前面花剑把剑贴到自己金属衣的情况差不多,每个运动员应该对自己的武器装备负责,让自己的武器装备始终处于符合规则的正常状态。你说的这种情况是由于运动员让自己的武器装备处于一个不正常的状态IM体育官方网站入口,所带来的不利后果自然由自己承担。就像重剑比赛,你自己喜欢吃口香糖,吃完就把它留着护手盘上了,对方刺中护手盘上的口香糖亮灯,裁判判对方得分,你也不冤枉,哪个让你不小心的?(见技术规则 T15)

  19.问:重剑比赛交锋中向前一方认为自己刺中对方后转头,但是并没有刺中。后退一方一个连贯动作刺到。是否要给转身那边警告?如果后退一方是两次,是否取消刺中那一剑?

  答:是的,要给转身背向对手的运动员黄牌警告,倒不是对手利益受损,而是出于保护运动员的目的,这个动作很危险。一方运动员转身时对方一个击剑时间内的击中有效,如果不是一个动作刺到,而是第二下才刺到,应该取消击中剑,因为运动员转身裁判员就应该立即叫停终止交锋,第二下刺中属于停以后击中。同时应该告诫运动员:我叫停了就不要再做刺的动作,很危险!如果裁判员看到运动员转身背向对手却不叫停,而是任凭另一方运动员连续攻击直至击中然后才叫停,判得分有效的处理是错误的。(见技术规则 T21.2)

  20.问:假如我是个运动员在打比赛,小组循环赛打得不错,6 场全胜,但是我这组有个运动员在最后一场比赛中受伤挺严重的,打不了了,只能退出比赛。我想我这赢了 6 场的结果不会变吧?我赢这个受伤退赛的运动员 5:0 呢!

  答:很遗憾,只能告诉你只能算你赢了 5 场,那场 5:0 算白赢了。因为规则对这种情况有一个明确且简单的处理:把弃权运动员的名字和所有的比赛结果划去,视为该运动员没有参加比赛。如果你是四十年前参加击剑比赛就好了,那时候会建立两张成绩统计表,一张记录和弃权运动员打过比赛的运动员的成绩,另一张统计还没有和他打过比赛的运动员的成绩。分别计算相应成绩指数排名。那时候还没有用计算机编排,都是手工计算编排,所以很繁琐。后来规则就简化了对弃权运动员的处理,就是开头我说的处理方法。祝你下次比赛运气好!也许轮到你在小组赛唯一输了一场的那个选手退赛了,那你就变成全胜了!(见组织规则 O20)

  21.问:在佩剑比赛中,一方运动员击打对方的刚部,对方运动员也没有明显防守动作并且,双灯都亮,是判击打进攻还是防守还击?

  答:规则中没有刚部一说,只有强部和弱部的定义,强部是指剑身的后三分之一部分,正确的击打进攻应该击打在对手剑身的前三分之二部分,如果击打进攻打到对手的剑的强部,对手就有了还击的优先权。规则条款写得很清楚,但是实际判决中的尺度并不能生搬硬套,而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双方都有接触武器的意图和动作,一方运动员向前击打打在对手剑的强部,另一运动员应该就获得了优先权。如果被击打的运动员的意图和行动都毫无接触武器的成分,只是被动的意图和动作,比方说花剑就是一个侧身或下蹲,那还是应该判击打进攻得分。裁判员如果硬要判下蹲一方是防守还击,理由是对方击打进攻打到强部了,我只能说这个裁判是个教条理论派,下次我只会让他去判重剑比赛。(见技术规则 T78.b)

  22.问:在比赛中,如果一名运动员在后退中有意躲避交锋倒地,但他表示脚腕出现了扭伤,并经过了大会医生的确认,这时是否仍需要给牌?

  答:一码归一码,脚腕扭伤该治疗就治疗,该罚的还得罚。有意倒地中断交锋使自己摆脱被动状况并获利是应该处罚的。等治疗结束后给他一张黄牌,然后继续比赛。(见技术规则 T87.2)

  答:后退方单脚或双脚越出边线,裁判员应该立即叫停,判出界一方从出界的位置后退一米继续比赛。这种情况应该让后退一方的前脚踩在端线上,双方恢复实战姿势继续比赛。听说国内有一种观点是:后退一方出边线后计算后退一米的起点是看运动员后脚出边线的那个点,如果那个点在离端线一米之内,那就应该判运动员后退一米后已经在端线以后了,要被罚一剑。我多年的国际大赛经历中从来没有看到这种判罚尺度,换一种说法,即使你的前脚在两米警告区外,但是你的后脚出边线的点在一米线内,也将被罚一剑,理由是你出界的点往后一米已经是端线以后了。其实规则中从来没有强调“点”的概念,只用了“位置”这个词,实际处理的尺度也是以前脚位置为准,前脚位置没有退到一米线内,即使单脚越出边线,也不会被罚一剑。当然,这条规则前身是一方出边线后,对手向前一米,双方成击剑线,剑尖不相碰,恢复成实战姿势后,如果出界运动员双脚处于端线以后,将被罚一剑。这两种情况还是不同,近战中运动员距离很近,后退一方运动员即使前脚在一米线之前,对方向前一米后放击剑线,基本上是要被罚一剑的。修改本条款的目的,应该是觉得前脚在一米线前甚至在两米线附近因为单脚越出边线被罚分的尺度太严厉了,才重新修改成目前的条款,但肯定不会以后脚出界的那个点作为计算后退一米的起点标准。(见技术规则 T28.1)

  24.问:重剑比赛中,左手运动员和右手运动员打比赛,右手运动员冲刺进攻但是被左手运动员防开了,然后从左手运动员的持剑手一侧超越并出场了,左手运动员看到对方已经冲到自己的身后,采取了一个顺时针方向(向不持剑手方向)的转身还击击中了对手,我看有的裁判判击中算,有的裁判判击中不算,到底该不该算?

  答:算不算不能凭自己的感觉来,先看看规则条款里有没有相关描述。规则里面是这样说的:在超越过程中,受到攻击的运动员在转身时立即做出的击中应为有效。这就看出有两个关键点,一个是允许转身,第二个是从防守到还击动作要连贯,也就是在一个击剑时间里完成。至于是顺时针转身还是逆时针转身并没有加以限制,就像冲刺进攻的运动员可以随意从对手的左侧或右侧超越,规则也没有加以限制。如果裁判员说运动员还击不算是因为在这个转身过程中后脑背向对手的缘故,那就太牵强了。你冲刺超越后总是在我的身后的,如果我保持实战姿势不动,凭感觉把剑向后刺去,也可能会击中对手,那你会不会判刺中不算,因为我后脑朝向对手了呢?应该不会;同样你也不会判冲刺超越的运动员后脑背向对手犯规出黄牌,虽然他冲过去的过程中基本上后脑都会对着对手,不管对手是往哪边转身来还击的。我也从来没有见到运动员因为超越而被判后脑背向对手得到黄牌警告。所以我的观点是:只要运动员的防守还击动作是连贯的,在一个击剑时间内完成击中的,刺中就算。(见技术规则 T21.4)

  25.问:比赛中一方运动员受伤请求治疗,但在大会医生到达之前,受伤运动员的队医已到达场地给运动员治疗,请问这时裁判员是否要拒绝队医治疗而继续等待大会医生呢?

  答:在大会医生确认运动员发生了外伤或肌肉痉挛以后,队医才能被允许进行治疗,这个是规则规定的。设想一下,运动员打着打着往地上一躺,摸着自己的右腿揉,队医冲上去就给他牵引右腿,大会医生过来的时候已经很难判断了;10 分钟后比赛继续,打着打着运动员又往地上一趟,大叫:左腿左腿!队医又上去牵拉左腿……你认为合适吗?当然,如果运动员突发心脏骤停,或者给刺中要害大出血,那就应该争分夺秒,赶紧做心脏复苏或止血抢救啊!当然不能等大会医生了,要出人命了!(见技术规则 T33)

  26.问: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嘴里和行动上都有暴力,嘴里有脏话和行动上砸面罩,裁判员出示红牌后这个运动员还是不屑一顾反复出现,这情况怎么办?是否要出示黑牌?

  答:黑牌可不要随意出,要出牌也要有理有据,直接出示红牌属于第二类犯规,但是第二类犯规中并不包含你描述的那种情况。我认为应该属于第三类犯规中“违反体育精神”这一条,先给黄牌,再犯给黑牌。我认为对运动员的不文明表现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运动员的语言和行动只是对自己糟糕的表现不满,采用了一种比较激烈的外部发泄方式,裁判员应该加以告诫,如程度较严重可以出示黄牌。例如在网球大赛中,有些优秀选手对自己不满时也会出现大吼、砸坏自己的球拍等很不绅士的行为,也没有看到把运动员怎么样。如果运动员的语言和行动是直接指向对手和裁判员的,那就要严肃对待,先给一张黄牌,然后最好由技术委员会来监督比赛,如果需要采取更严厉的处罚,赛后追加处罚也没问题。(见技术规则 T87.2)

  27.问:重剑比赛中一方(左方)运动员进攻攻击结束后站在了另一方(右方)运动员面前,(轻微身体接触,没有出场地);另一方(右)运动员快速地进行了两次还击刺中亮灯,同时裁判喊停。这剑是否算有效击中?

  答:重剑比赛是允许身体接触的,双方运动员只要没有出场地,没有超越,没有犯规,剑也没有卡在一起动不了,裁判员也可以观察运动员的动作,那就应该让他们打,不要说刺了两下,刺了八下也可以啊,什么时候亮灯,裁判员什么时候叫停,算有效击中。所以你说的这一剑算有效击中。(见技术规则 T63.1)

  28.问:黄牌黑牌可以制约教练员在比赛开始后指挥比赛,但是是否可以对指挥比赛喊叫的观众进行制约?如果不可以,那么教练是否可以潜伏在观众中指挥比赛?如果可以出牌,黄牌是否带入运动员比赛中?

  答:理论上裁判员、技术委员会对任何干扰比赛的人都有权力进行处罚。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裁判员主要精力应该放在剑道的比赛区域,观众席在看台上,你想管,管得过来吗?观众席中有人喊:进攻!进攻!你难道绕到看台上去给他亮黄牌吗?显然不可能。你把你面前这摊活干好就行了。教练员坐在看台上的行为不稀奇,韩国队以前经常这样干,因为坐在场内的教练席上基本上不能在比赛中发声,裁判员听到你喊,就可以判你干扰比赛亮黄牌。现在他坐到观众席里,身份就不是教练了,而是观众,你即使冲过去亮一张黄牌,也不能带入运动员比赛中,因为规则上没有观众在团体赛中扰乱秩序罚这支队伍在比赛中一张黄牌带 9 场比赛,这种黄牌是针对教练员的。处罚对象要搞清楚。(见技术规则 T82.2/4;T83;T96.3;T118.3;T118.4)

  29.问:有个问题困扰我好久了,不知道到底谁说得对,该听谁的。其实情况很简单:运动员退到端线附近,前脚踩在端线上,后脚处于金属剑道外的地板上,也就是端线后的边线延长线的地板上。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反正有的说不行,得叫停,罚后退一米,也就是要被罚一剑;有的说没有关系,可以继续打。你怎么看这个情况呢?

  答:这个问题还挺有趣的,用《红灯记》中李奶奶的一句老话就叫“说来话长啊”!以前在国内的裁判员培训班上讨论过几次了,不过你问到这儿了,那就再聊一聊吧,现在有两种答案,分别来说一下。一个是我说的尺度,就是与端线前面越出边线同样处理,都要被罚后退一米,如果这时候已经处于端线以后,将会被罚一分,从理论上讲,如果运动员腿特别长,前脚处于端线前面一米以外,后脚踩到端线后面的剑道外的地板,还不至于被罚出场,因为他的前脚的位置后退一米还在端线前面。第二种答案倒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来自于一位巴西老先生,曾担任国际剑联,叫卡麦尔,当然属于位高权重的人物,有一年到南京来组织国际裁判员培训考核,这个答案应该就是在这次培训中出现的,当时中国参加培训的人有不少,所以以他的标准为标准的人也不是一个两个。不过击剑规则的解读倒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卡麦尔自己也说有些问题上他是属于少数派的,所以规则没有明确写明的情况有不同解读是正常的,我们不也会看到最终解释权属于。。。。。。这样的句子吗?先说一下老先生的尺度的理由吧,其实他的理由特别简单,就一句话:边线到端线那儿就结束了,所以踩到端线后面的剑道外面的地板不算越出边线,所以就没有关系,可以继续打。现在开始说我的观点了,有点长哦。击剑规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每年都会进行一些条款的修改、补充,但是不管如何修订,也不可能包括比赛场上出现的所有情况,那就只能根据规则条款的精神来处理各种情况,还要把握好度,机械地背条款是不行的。击剑规则原来对单脚越出边线是很宽容的,相关条款只是说裁判员应立即叫停,让运动员回到剑道的中央恢复成实战姿势继续比赛,只有双脚越出边线,才会被判后退一米,如果这时候运动员已经处于端线以外,则被判罚一分。这条规则后来在比赛中就出现问题了,很多的情况是这样的,一方运动员向前紧逼对手,并在交锋中处于一种有利状态,另一方在后退招架的状态下单脚越出了边线,倒也不是属于为了避免被击中故意越出边线,他还是的积极交锋的,只是在边线交锋时身体重心偏离剑道,为了保持平衡所以单脚越出了边线。裁判员在这个时候不管叫停还是不叫停都不合适。如果叫停,主动一方的利益其实就受到了伤害,本来我都快要干到他了,就被你叫停了;如果不叫停,让他们打到底,一方面与规则明确规定的单脚越出边线应立即叫停的条款不符,另一方面比赛中会出现一方运动员一个脚踩在剑道上,另一个脚踩在地板上长时间交锋对峙的场面,极端情况是两个运动员都快在剑道上横过来打了,看上去确实不是一个正常的状态。所以后来一段时间规则就修改了,改为无论单脚还是双脚越出边线,裁判员都应该立即叫停,而且不是越出边线的一方后退一米,而是对手向前一米,双方成击剑线,剑尖不相碰,如果这时候运动员处于剑道以外则被罚一分。可以看出,这时的规则对单脚越出边线的处理严厉多了,它的意思就是要求你老老实实在剑道上打比赛,两只脚最好别碰剑道外的地板,碰了就可能倒霉,比方说在警告区前面近战的时候,如果你单脚越出边线了,对方向前一米就进了警告区不少,再加上人高臂长,你差不多就给罚出去了。也许是觉得这种尺度太严厉了,目前又改成后退越出边线罚后退一米,如果向前进攻方没有击中对方但是越出了边线,则被罚在发动进攻的位置后退一米,如果这时候你处在端线以外则被罚一分。现在差不多可以总结一下击剑规则对单脚越出边线的处理的精神了:希望你们两个尽量在金属剑道上打比赛,积极交锋,不管你是有意无意,单脚还是双脚踩到剑道外的地板,就有可能被罚后退一米导致罚分。照此精神顺延,你踩到端线后面的剑道外的地板也应该被罚,否则任凭你一脚踩在剑道上,一脚踩在端线后面的地板上横着打比赛,和我原来制定规则的精神就不符了。另外我也提出了一个无厘头抬杠的假设来反击:既然你说边线 米长,到端线就结束了。那我能不能说端线就只有一米五到两米长,到两条边线那儿就结束了?如果你说是的,端线就是这么标的,那就有个好玩的问题,我从端线和边线交叉点退出剑道站在地板上你怎么判?你说我越出了端线,我说我没有越出端线啊,端线到边线那儿就结束了,你说我双脚越出边线了,我又说:你不是说边线到端线就结束了吗?我现在出场的地方就是边线不管,端线也管不着的地方。你又说场地是个立方体,你双脚出了立方体就算出界,我说那是你说的,你把规则上哪一条哪一款写着立方体这个词拿给我看,我就认。你说端线不止一米五到两米,它可以向两端延伸,只要你两脚越出了延长线就算退出端线,这时我要说谢谢你!既然你认为端线可以视为有一个延长线为界,那我也可以说边线也有一个延长线,其实就实实在在的在那里,端线后面的剑道的外侧就应该和端线前的边线一样处理,我们扯平了。哈哈。我还设想了一个场景:一方运动员一脚踩在剑道上,另一脚踩在端线后面的地板上打比赛,裁判员按照卡麦尔的尺度不管他,让他们继续战斗,这时候这名运动员决定转换进攻,前脚向前一步,后脚跟上,但是却踩到了端线前的地板上了,这时候裁判员明察秋毫,大喊一声停!你单脚越出了边线,罚后退一米,对方得分!这种场景是不是很有趣?好了,我说得够长的了,具体比赛的时候你按照哪个尺度来处理是你的权利,毕竟规则上没有明确写着运动员越出端线外的边线的处理方法,中国击剑协会也没有认为需要把这个小问题来个最终解释,给它定个调,省得你们争来争去的。(顺便说一下,我的观点还是有支持者的,一个是国际剑联拍的一部击剑规则教学片,其中关于越出界线的处理尺度和我是一致的;另外每次重剑世界杯在中国举行时,向裁判委员会代表求证这个问题时,答案也是和我一致的。)

  30.问:最后一个问题,我是个年轻裁判,很想提高我的裁判水平,也很想向资深裁判学习。我看经验多的裁判在比赛中手势没有那么大幅度,有时候交锋分析也不怎么做,灯一亮就加个分,然后就继续比赛了。我坚持那么到位的手势,反而让人看着显得不专业,学他们行不行?

  答:我看不少开车的人,变道从来不打灯,想变道一把就变过来了,也是开车经验多的司机居多,你想学这种老司机吗?奥运会的裁判都是老裁判,比你说的那些裁判水平高得多,人家还不是认认真真,规规矩矩,一板一眼地做手势吗?你觉得哪个专业,哪个不专业?你想学他们?那是你的权利,不过我不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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